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省朗诵协会会员管理,保障会员的正当权利,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朗诵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朗诵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会员单位)。
第二章 入会
第三条 申请成为江苏省朗诵协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条件:
凡符合《江苏省朗诵协会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正当行使会员权利,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并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个人以及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下设机构,均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四条 申请成为江苏省朗诵协会个人会员的程序:
1、向协会秘书处索取或从协会网站下载“江苏省朗诵协会入会申请表”;
2、填写入会申请表之后交回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第九条);
3、有一名理事或两名会员推荐;(不作硬性要求)
4、经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5、审核通过之后,按照指定方式缴纳会费;
6、协会对被接纳为个人会员的申请人正式发给统一编号的江苏省朗诵协会个人会员证书。
第五条 申请成为江苏省朗诵协会团体会员的程序:
1、向协会秘书处索取或从协会网站下载“团体会员申请表”;
2、填写“团体会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第十条);
3、经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4、审核通过之后,按照指定方式缴纳会费;
5、协会对被接纳为团体会员的单位正式发给统一编号的江苏省朗诵协会团体会员铜牌。
第六条 个人会员的权益: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有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各类比赛、交流、培训等活动;
4、代表本协会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5、获得本协会优先服务;
6、获得协会会议资料、技术指导和咨询;
7、优惠取得协会出版的书籍等资料;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团体会员的权益
1、本协会的建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交流、培训等活动;
4、优惠取得协会出版的书籍等资料;
5、在协会主页上登载单位介绍材料并在协会主页设置链接;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4、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5、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努力提高个人及本协会的语言艺术水平;
7、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8、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九条 个人会员入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会申请书(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照片二张;
4、职称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十条 单位会员入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会申请书(一式两份);
2、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 会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缴费程序如下: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1)个人会员不收取会费,只收取会员证工本费150元人民币;
(2)个人理事每人每届(一年)400元人民币;
(3)个人常务理事每人每届(一年)800元人民币;
本会荣誉会员无需缴纳会费。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1)团体会员每年1000元人民币;
(2)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人民币;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人民币;
(4)副会长单位每年20000元人民币;
(5)会长单位每年50000元人民币;
2、缴费时间:
会员须在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
新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之日后10天内交纳当年会费。
会员缴纳会费以一年为标准,不足一年按一年缴纳。
3、会费交至江苏省朗诵协会:
户 名:江苏省朗诵协会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河西支行
帐 号:1101 0199 438 202
4、会费清缴:
本会应当对会费缴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及时足额缴纳会费或者拒绝缴纳会费的,根据本会章程,采取以下措施:
(1)逾期3个月未缴纳会费的,本会将发出书面催缴通知;
(2)书面限期缴纳通知发出3个月后仍未缴纳会费的,本会将终止其会员资格;
(3)以单位身份参加协会会员单位和理事单位不再收取个人会费。
第三章 退会
第十二条 本协会会员具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1、会员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一年不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3、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退会处理:
1)散步协会谣言,诋毁协会形象。
2)出卖协会机密。
3)违反协会入会须知,
4) 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或长期请假。
4、已缴纳会费期届满,而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不继续交纳次年年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证发放和补发:
1、会员证的申请、发放和管理工作由协会秘书处会员管理部统一管理;
2、会员证为证明会员身份的凭证,每位会员转为正式会员后集中发放一次;
3、会员证不得涂改、折损;
4、会员证遗失补领办法:书面情况说明一份、补交照片一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5、工本费参照新办证件的标准,补办在相应编号后用字母标注。
第五章 请假
第十四条 协会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
第十五条 协会重要集会或活动时不予批假。
第十六条 请假程序:向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以上申请。
第十七条 会员请假将作为奖惩评比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会员管理
第十八条会员招收、管理领导机构
1、由秘书长(或代理秘书长)主持会员招收、管理工作。
2、由秘书长(或代理秘书长)指定会员管理者,专门进行会员招收、管理工作,会员管理者对秘书长(或代理秘书长)负责。
3、会员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要求:①对协会性质、工作具有正确的认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思想觉悟、道德素养;具备社会公益心,树立管理即服务、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②具有现代管理意识、方法和技能,以及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较好。
第十九条 个人会员实行分组制管理。按照人数、地域划分为组,设定组长。
第二十条 团体会员暨会员单位,分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
本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会员成为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正式加入本会并取得一年以上的会员资格,并在诗歌创作、朗诵表演或组织活动及管理工作等方面有较突出的表现;
(二)对协会的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
(三)担任本会团体会员的负责人。
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理事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理事会的工作享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理事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完成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工作;
(三)适时向理事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1、会员单位、地址、电话等有变动时,请及时函告协会秘书处,以便保持联络。
2、会员如有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江苏省朗诵协会理事会。
江苏省朗诵协会